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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二十六章 星辰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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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边还在聊着天,畅想着七个葫芦娃或者七个白雪公主的故事;



而那边,



战事,已经进入了新一轮的阶段;



哦不,



确切地说,是进入了新一轮的填坑阶段。



外围区域的泥泞坑洼已经被填补好,再近距离的,也是最重要的一段,则不能再那般旁若无人地填了,多少,得给对面楚军一点面子。



接下来,是一部骑兵冲锋上前,在距离拉得足够近后,借着马速给的势能,张弓搭箭射出,基本都是抛射。



营寨内列阵的楚军遭受到了一轮箭矢打击,其实这种打击并不是很致命,因为距离比较远,但依旧有不少倒霉的楚军中了箭。



前头的长矛兵因为身上甲胄和防护比较少,所以中箭倒地的不少,后头的盾牌手因为燕人先前的填坑动作也有了一些松懈,盾牌就没能继续保持密集和整序,使得盾牌下也有人中箭。不过因为后方这些士卒身上都穿着藤甲,问题倒是不大。



藤甲兵阵列,一时有些松动。



当然,松动不是崩溃,而是冷不丁地对面箭矢来袭,自己这边袍泽有中箭倒地,难免会有些惊慌。



白家的兵,其实没那么不堪。



远处,燕军第一轮抛射后,马上调转马头向后,随即,后方的袍泽继续用麻袋运土,向前填坑。



因为双方距离已经拉近到一个“危险”的地步了,故而,迟明义也下达了放箭的命令。



“举————射!”



“嗡!”



楚军军阵中,箭矢射出。



但一来楚人是原地起射,射程自然就先天不足,二来就算是有零星的箭矢落入燕人军阵之中,但保持着移动的燕军骑士再配上他们身上精良的甲胄,使得箭矢在他们甲上也只是发出一声脆响后,滑了下去,只留下一道凹槽或者一道苍白的白印。



雪海铁骑雪海铁骑,身上没个几斤铁,还好意思叫铁骑?



要知道,郑伯爷对喂养自己麾下甲士可是真正地用心了的,真要拉扯出那种农民兵还不容易?



但一来那般看似声威雄壮,实则羸弱不堪;



二来,也有违郑伯爷和魔王们的审美;



试想,大军一出,将旗一立,身后,是一堆穿着羊皮的奴仆兵,啧啧,忒上不得台面。



燕人开始以这种一轮抛射一轮填土的方式,继续推进;



伴随着距离的进一步拉近,双方箭矢的打击效果,也在逐渐呈现出来。



迟明义终于下令,让前方的两列长矛手后撤入阵中,盾牌兵前移一段距离,掩护后方的弓弩手进行还击。



燕军这边,野人王的这支三千野人骑则没有再继续进入填土作业,而是停留在后方,三千骑全部下马,盘膝而坐。



野人王坐在最前面,开始唱跳起星辰之舞;



他的舞姿,在外人看来,有些不伦不类,但在野人们眼中,却是实打实地星辰接引者的韵味;



他的歌声,带着极大的沙哑,却又极为贴合此时的情绪。



前方依旧马蹄雷动,但这些野人们,却都将目光落在了野人王身上。



瞎子曾说过,苟莫离最大的特长,在于其极为恐怖的学习能力,为了学习镇北军的骑兵战术,他在镇北军下当了好多年的辅兵,而至于雪原祭祀的一些看家本事,他,其实也是会的。



他不会放弃任何的机会,任何的空档,给予自己这次带出来的三千骑任何增补杀气的机会,哪怕,仅仅是多增添一丝。



因为,这是他的赌命之战;



这一战里,他要向后方的那位伯爷,证明自己的价值。



他其实早就证明过自己的价值了,只不过是负面价值。



即使是那位雄才大略的燕皇,也只是将“他”囚禁于燕京之中,因为往前几百年,无论是天断山脉里的野人还是雪原上的野人,都是被晋人随意揉捏的玩料,却因为出了一个他,而差点改变了整个东方诸夏的局势。



苟莫离要做的,是要让这位伯爷清晰地看见,自己是能够成为其手中一把锋锐的刀的。



至于伤不伤己,苟莫离觉得这位伯爷在这件事上,比燕皇,其实看得更开,因为这位伯爷到现在,虽然一直在做着某种准备,甚至可以说是从基础开始做起时就在奔着那个目标,但他,以及他身边的那些个先生们,似乎对“家天下”的概念,有些模糊。



苟莫离自然不可能相信他们是不懂,但,他们可能真的是……不是很在乎的样子。



桑虎默默地看着前面“载歌载舞”的野人王,



一时间,



眼里开始有泪花闪烁。



仿佛一切的一切,都回到了最开始的时候。



初见时,他将野人王给绑了,让他跳星辰接引者的祭祀舞蹈,他跳了;



那时的他,是自己的俘虏;



随后,自己成了他最忠诚的手下。



桑虎不懂得命运是一个圆这种概念,却有类似的体会。



只可惜,



再抬头看时,



头顶的这片天,好似还是原本的那片,却又似乎,已格外遥远。



桑虎没有人生若是可以重来的感慨,反而有一种,生命正在继续延续的感激。



是的,



感激。



“举—————射!”



央山寨内,楚人的抛射,还在继续。



塔楼上,伴随着一根箭矢射中其身前的柱子后,两名护卫当即举着盾,挡在迟明义身前。



燕人的填土作业,已经快完成了。



其实,按照正常情况,于昨晚,迟明义应该在营寨正门位置挖出两条壕沟来,壕沟这种东西,在面对骑兵时,往往比铁蒺藜和拒马羊角这类的,更为有用且踏实得多。



当敌人来袭时,央山寨也就暂时失去了中枢中转的功能,改为全力防御,所以,正门的进出口,应该最快时间给堵上,弥补自己的弱项。



但奈何,昨晚他被燕人袭扰了一整晚。



那边的燕人在进行挖土作业时,他则是领着亲卫不停地在营寨四周查看。



不是没机会去动手,而是他太求稳了。



出征前,白家长辈也就是自己的岳丈,摒弃了他的长子也就是自己的大舅哥,而选择自己挂帅领着白蒲兵出征,也正是看重了自己的稳重。



比起渴望去前线杀敌光耀门楣的大舅哥,他更入得岳丈的法眼。



但在此时,迟明义却有些后悔,后悔自己当时居然还因此沾沾自喜,因为他现在已经吃到了自己稳重所带来的苦果。



燕人的好整以暇按部就班,完全就是建立在自己稳重的基础上的。



若是昨晚自己有些动作,局面,绝不会像现在这般,慢慢地被燕人以这种方式给填平一切劣势。



但,



迟明义觉得自己并没有大错,因为他实在是不明白,为何狼烟升起了好几道,信骑也发出了好几批,可偏偏,燕军已然在自己面前待了一整晚加半个白天了;



友军,



友军呢?



终于,伴随着最近几轮的互相箭矢问候后,燕人开始了撤退。



填坑作业,结束。



原本央山寨前方的一片泥洼处,虽然不可能整平起来,但,已然可以承重,数万只马蹄来回地踩踏,比民夫用木槌砸击夯实的效果,似乎还要更好。



两边战局,



又陷入了短暂的平静之中。



迟明义舔了舔嘴唇,在他的命令下,长矛兵再度上前重新列阵,自己麾下的那些将领们,也都开始下去对自己的士卒进行训话。



藤甲兵,都出自白蒲,并非都是白氏子弟,但基本都是沾亲带故的同乡人,这样子的军队,他们往往不喜为真正的统帅所喜欢,因为他们很容易抗命,但放在恰当的地方常常也能起到奇效,那就是,他们会很坚韧,不容易崩溃。



真正的较量,就要开始了。



迟明义回过头,看向下方军阵中央的六架披着沾布的方块。



先前原本停放在其寨内的两架投石机已经于前日被送走了,雨后,他曾派人去远处查看过,据说砸死了一个哨骑。



虽然只留下战马的碎肉身子,但马都被砸死了,马背上的骑士难不成可以幸免?



应该是同行的燕人探马将其尸首给收走了吧。



不过,尽管如此,迟明义还是将那两辆投石车给交了出去,换来了三架巨弩。



再加上其寨子里本就有的三架,凑成了六架巨弩。



因为,在迟明义看来,还是巨弩更适合自己的寨子,投石机的抛射效率太低,且自己据寨而守,那玩意儿效用不大,但巨弩,对着当门,立于军阵,足以成为任何向自家军阵冲锋敌军的噩梦。



先前燕人在填土时,他忍着没用巨弩,虽说那样子的话,也能造成一些燕人的伤亡,但还是等到燕人真正冲锋时再用,保管能让燕人大吃一惊。



迟明义的目光眺望远处正在重新结阵的燕军,



手指,



死死地掐着塔楼的墙板,



来吧,



我就不信,



你们燕人号称自家的铁骑再无敌,



难不成,



还真能不怕死!



………



“对方身上穿着的是藤甲,为什么不用火攻?”



一边,已经在等待着接“酒”的阿铭问道。



剑圣有些疑惑道:“火攻?”



郑伯爷则笑了笑,道:“火攻能有用?”



阿铭道:“不是说诸葛亮火烧藤甲兵么?”



“诸葛亮是谁?”剑圣问道,“难不成,是诸葛家子弟?”



诸葛这个姓,不算常见,但也不算罕见。



郑伯爷摇摇头,道:“你当是做火爆腰花?”



“属下就是问问。”



“藤甲这种东西,没那么易燃的,再说了,这么浅显的道理,他们楚军难不成会不懂?防火的话,藤甲外头披一层鱼皮就是了。



诸葛亮火烧藤甲兵本就在正史上没有过记载,另外,有个常识,大火里死去的基本是被烟给闷死的,被火烧死的其实是少数。



再说了,真论防火的话,咱们的甲胄反而不见得比对面更防火,铁甲本就更容易导热,火烧起来往铁甲上搁点孜然,就可以直接烧烤了。”



“哦,原来如此,是我想简单了。”



剑圣微微颔首,心想还有这么多的道道,当下,又问道:“我观那楚人阵列还是很稳健的,接下来冲阵可不好打。”



“自古以来,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,阵列再好,也怕不要命的。”



郑伯爷的目光,落到了前方野人阵列那儿。



抬起手,向前一挥。



身后那名执旗骑士将旗杆交给袍泽,自己,则又将一面旗杆提起,策马上前。



“伯爷赐旗!”



苟莫离抬头看向那面刚刚被送来的旗帜,那是桑虎先前带部族归附时其制作的雪狼皮王旗,只不过后来这面旗被伯爵府给收纳了,现在,物归原主。



“替我谢伯爷。”



苟莫离伸手接过了王旗,举起。



其身后,一众野人骑士纷纷提起自己手中的马槊,发出大喝。



曾经,在这面王旗下,野人王纵横雪原,招纳部族,也曾破关而入,侵入三晋之地,更曾望江江畔,一举将数万燕人赶下江面化作水鬼。



眼下,



这面王旗再度回到了苟莫离的手中,任其挥舞。



剑圣长舒一口气,道:“在于让人去送死的事情上,你不比他差。”



“心疼了?”



“哪的话。”



“不心疼就好。”



“对野人,就一直这般么?”



“一直让他们去送死这件事?”



“是。”



郑伯爷点点头。



“就一直么?”剑圣问道。



“也不一定。”



“到什么时候为止?”



“到你觉得心疼为止。”



剑圣沉默了一下,道:“所以,我上面那句话说得对。”



“哪句话?”



“在于让人去送死的事情上,你不比他差。”



……



伴随着梁程一声令下,



真正的冲寨,



开始了!



打前排的,并不是野人骑,而是柯岩冬哥率领的两千多雪海战兵。



这两千骑在冲锋至一段距离后,张弓搭箭,进行抛射,随即,大半直接下马,一手持盾一手持刀上前,顶着央山寨内射出的箭矢,开始清理央山寨外围的路障。



好在,因为大军来得突然,且一直袭扰,导致央山寨正门外围,并未有机会留下太多布置,所以,在付出一定伤亡清理开路障且用绳索借着马力拖拽下外围栅栏后,伴随着一声嘹亮的呼喊声,野人王挥舞着狼皮王旗,率领自己身后的三千野人骑,开始了真正的冲锋!



这场冲锋,没有退路,只有向前,向前,再向前!



真正的重头戏,来了。



郑伯爷一边伸手抓着胯下貔貅的鬃毛一边开口道:



“昨晚的袭扰、挖土,今日的填土推进,包括先前柯岩冬哥带人下马推开路障,这一切以及为此所付出的伤亡,都是前戏;



为的,就是苟莫离的这一哆嗦。”



剑圣点点头,道:“很生动,也很形象。”



“怕你听不明白。”



“谢谢。”



郑伯爷“呵呵”笑了两声,道:“破阵其实和摔碗一样,看的,其实就是这一遭。



他苟莫离那三千野人骑,只要能撞开里头楚军的军阵,这场仗,就基本上拿下了。”



“要是撞不开呢?”



“撞不开,那就得慢慢磨,慢慢耗了,我军中马槊全都给了苟莫离那三千骑,其余兵马,可没了马槊,就是想再冲一遍阵,也很难真的冲起来。



再者,军阵这种存在,最怕的就是让对方打出了气势,打顺了手。就得在一开始,给他狠狠一闷棍敲瘫了!



这是我给苟莫离的机会,就看他自己,抓不抓得住了。”



……



“预——————起!”



“咚咚咚咚!!!!!”



央山寨的战鼓声不停响起,意味着命令正在不断地被下达。



前排长矛手再度举起了自己手中的矛,而后,中军位置,开始向两翼退开,六台巨弩被推向前方。



迟明义先前又发现自己做错了一件事,那就是在燕人整军时,他下令寨内除了应付两翼燕人散兵袭扰的士卒外的其余士卒,开始放弃外围,全都依附于军阵。



然而,



燕人整军之后,竟然来了一处下马清理。



不仅仅是外围路障被清理了,连自己的正门两侧的栅栏,都被拽下了不少。



而自己阵中,虽然一直在用箭矢进行射击,也射杀射伤了不少燕人甲士,但并未阻止住燕人目的的达成。



虽然还有东西南三面的寨墙,但正门口,却被人燕人给剃了干净,燕人骑兵真正冲锋时,自己这据寨而守,变得和在野外面对燕人冲锋似乎没什么区别了。



迟明义心里,有点慌,因为他发现自己的错误,从昨日到现在,犯得有些多。



燕人一直在有条不紊地做事,自己,则在“有条不紊”地后悔。



他明白原因在哪里,就在于他以及他的白蒲兵虽然在长溪郡剿匪时,战无不胜,但说真的,水匪哪里来的勇气主动向白蒲兵进攻?



就是偷袭,稍微有点防备,水匪也就作罢了。



最重要的是,水匪就算是有马,又哪里来得这般恐怖的清一色骑兵阵仗?



犯错的原因,在于没经验。



但,他现在,却只能在真正的战场上,面对燕人的铁骑时来试错,这成本,怎能让他不慌?



好在,



那六架巨弩,给了他极大的心理抚慰。



“举…………射!”



“举…………射!”



军阵中的弓弩手仍然在继续抛射,前方,冲锋而来的燕人骑兵,不时就有落马者。



六支巨弩预备完毕,



在迟明义一声令下,



齐发!



“嗡!!!!!”



巨弩射出的弩箭,宛若六根长矛,划出了六道流光,直接没入了冲阵中的燕人骑兵。



当即,



于燕人冲锋骑兵中,出现了六道血雾,每一根巨弩上,都穿透了少说四五个野人骑士,像是一串串冰糖葫芦。



巨弩的杀伤力和效果,让楚人很满意。



然而,



第三百二十六章 星辰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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