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一百二十一章 先做人,再求仙   洪主[2/2页]

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第一百二十一章 先做人,再求仙[2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 笔趣阁小说网] 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等旭儿长大,等自身慢慢修炼到洞天境,再前往大千界不迟。



“每一位强大修仙者,都需要经历这样的事。”



灵尊轻叹道:“修仙路漫漫,活个数百数千年都很正常,若是渡过天劫,更是可活数十上百万年。”



“可修仙者的亲人,大多活不了那么久。”



“除你自身外,难有人能够跟随你一直走下去,无论是父母亲人,还是好友,都会一个个离去。”



“修仙路,本是一条孤独的路。”灵尊轻轻摇头道。



云洪轻轻点头。



随年龄渐长,随自身修为变高,他愈发明白这句话背后蕴含的意义。



“但是。”灵尊话锋一转,看向云洪,摇头道:“我不得不说,你有时很蠢。”



云洪一怔。



“成仙路,青山埋万骨,渡天劫,要的是一颗无畏无惧的心,容不得胆怯和迟疑。”灵尊声音冷冽:



“过去二十年,你一路高歌猛进,超越你族历史上一位位先辈,完成一个又一个看似不可能的奇迹。”



“除了你的天赋,更因你有一颗勇往无前的心,如一柄利剑斩碎一切阻碍。”



“年轻,代表生机,代表未来。”



“对,你觉得在昌风世界中潜修数十年,你可以轻松修炼到洞天境,一样可以进步,似乎没什么损失。”



“但是,年龄的增长,同时陷入温柔乡,会令你的道心蒙尘,会让你的战剑生锈。”灵尊轻叹道:“虽然,你将来一样有希望成仙成神,但难度会比现在大上十倍百倍!”



“去外界闯荡,拜更多老师,经历更多,方有更大希望渡过天劫,达到龙君那等伟大层次。”灵尊道。



云洪听的大受触动。



他能感受到灵尊对自己态度的转变。



或许,是因为自己开辟洞天雏形并入道,让灵尊看到了自己将来得到龙君传承的希望。



同时。



灵尊的训斥,也如同一道闪电,照亮了云洪内心,让他更清晰把握住了前路的脉络。



“灵尊,我明白了。”云洪低沉道:“我会去大千界,拜入落霄宗乃至更强大的一些宗派势力,汲众家精华为自身所用。”



“我还会闯荡大千界各方,去和同代英豪争锋,踏上修仙路的巅峰。”云洪声音铿锵。



自开辟洞天雏形,云洪心中志向便从未变过。



成为如龙君那般纵横天地的大能者,乃至超越龙君,才是他的追求。



灵尊听着云洪的话,不由露出一丝笑容。



“不过。”云洪继续轻声道:“我亦不会斩断亲情,去一心追求所谓的仙道。”



“人非木石。”



“若无情无义,要这一场修行有何用?纵然站在天地巅峰又如何?”



“去外界闯荡,和时常回来照顾亲朋,并不完全冲突,甚至,等我在大千界站稳脚,完全可以接亲人好友前往大千界。”云洪道。



灵尊笑容僵住了。



但仅仅瞬间。



灵尊就平静了下来,她略微沉思,最终低头望着云洪道:“虽然,你要选的这条路,在我眼前不是最正确的,但你既然选定,那就去做吧!”



“等达到紫府境或洞天境时,再来见我。”灵尊声音缥缈。



旋即。



她化为无数光点消散。



“多谢灵尊指点迷津。”云洪恭敬道。



此次。



虽未得到什么宝物,也未能完全解决困局。



但是。



和灵尊的一番对话,却令云洪道心愈坚,同样是难得的机缘磨砺!



“先回去吧。”云洪喃喃自语,转身,飞身进入界道中。



这方天地,再度安静下来。



……



葬龙界更深处的空间,那一座巍峨神殿内。



“灵尊。”悠闲躺着的青龙轻声笑道:“貌似,云洪不是很认同你的想法。”



“其实,我刚才颇为生气。”青衣少女平静道:“当时,我觉得云洪根本没有意识到什么是真正的修仙路。”



“但是,我忽然想起云洪上次在万宝域中的抉择。”青衣少女轻声道。



“当时,他不顾自身前途,也要为长辈换取延寿宝物。”



“就如这次我们观战看到的,云洪本可以逃,但他却不顾一切和那洞天修士一战……最终还赢了。”



“云洪能够一路势如破竹,一次次打破极限,完成蜕变!”



“或许,不单是因为他的天赋。”



“而是他拥有许多强大修仙者未曾拥有的‘人性’,他希望先做人,再求仙。”青衣少女轻叹道:“而我们自始至终,未曾拥有过‘人性’,又何谈理解?”



青龙闻言,笑容僵硬,同样陷入了沉思。



……



轰!



回到昌风世界的云洪,从东海一路飞行,仅仅一两个时辰便跨越了数万里大地,从东海一路赶到了中州。



青玄战殿已归位,悬浮高空。



远远的。



云洪便已通过神念感应到遗从成阳遗迹中出来,正在青玄战殿上空等待的的叶澜、云渊、段清他们。



云洪嘴角,不由自主露出了一丝笑容。



“真好!”



——



ps:第二更



第一百二十一章 先做人,再求仙[2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