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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章? 斗心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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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就无所谓了。



反正现在估计全城都认识我了。



让那帮世家公子们吵嚷了一路,谁还不认识邺城第一美男子兼大诗人的我呀!



陆老娘很快就拿来了剪子,陆洵接过来,要上前去,那马却似乎是第一时间就感知到了危险的讯息,当即一侧身,做出一个随时可能会踢过来的架势。



而家中大黄狗则是第一时间嗅出了它的意图,当即起身,伏在地上“呜呜”做声,表达着严重的威胁。



却在这时,陆洵也吓了一跳,忙跳开一步的工夫,忽然又传来敲门声。



只听门外人大声道:“邺城公羊氏公羊汴,今有拜帖在此,希求一见。”



好吧,又来了。



上午的时候陆洵不在家,陆老爹已经接了三份拜帖了。



等陆洵在郭家那边结束了「初读」会回来,拜帖是四份,刚才又来了一份。



这都是昨天在路上同自己“偶遇”过的人,开始走第二步了——人家送上拜帖,按规矩,你得回个拜帖,派人送到人家门上去,这就是关系又近了一步了。



这里的拜帖,仅仅只是问候之意,送拜帖的人,是并不会登门的。



但有了这一步,你接了人家的拜帖,那下一回人家再来送上拜帖,就很有可能是约定时间要来拜访了——不送拜帖就直接登门,是很跌份的事情,那就不速之客,是“恶客”,要招人讨厌的。



陆洵无奈地收起剪子,跟严骏交换了个眼神儿,自己转头快步就奔东厢房自己的房间去了,而严骏则直奔门口。



他之所以留在陆家,就是陆洵委托他来做这个差事的。



待会儿还要请他代笔,写了拜帖,明天再挨家的送回去——不胜繁琐。



远不如现代社会逢年过节了,在微信上发个问候语,人家回不回都无所谓,多爽利。然而在这个年代,这个世界,人们无比看重这些礼节。



陆洵躲起来,严骏代为收了拜帖道了谢,虽无茶可奉,对方也不计较,客气地告辞离去——算算,还差一家。



这次他们几家应该是吸取教训,分好时间段了。



却好,裴易很快就回来了,还带来了路宁。



陆洵如蒙大赦,当即也顾不得给马剪花了,拉上裴易与路宁,便赶紧出门,而且是走的另外一边坊门的方向。



就怕跟最后一家撞上。



路上就随口谈起事情——其实很简单,陆洵决定拿两个名额出来销售。



一首三星之诗《小松》的「初读」与闻。



至于卖给谁,能卖出什么价钱来,陆洵决定完全不管,全部丢给路宁去处理,也算是考验一下他作为职业经理人、职业中介的水平。



反正十一提成就是。



经由这匹奢华的七花马的事情,陆洵已经清楚地厘清了自己当下的重点事情:找一门更好一点的修行功法,以及,弄点钱。



陆家原本平静的生活,蛮好的,结果自己这么一出名,只要自己还继续住在这里,那么这栋宅子就几乎是永远都别想安生了。



所以,要买一套自己的宅子。



而且不能再要郭家给的了。



陆洵并不想寄生于任何人。更不愿意向郭家兄弟传递一种“我很穷,没见过世面,所以你给的礼物我都很喜欢、很重视”的感觉。



这是一种“斗心”,也算是一种小小的警告。



所以,自己想办法弄钱就是了。



不依靠任何人。



把事情说清楚,且清楚地告诉给路宁,这两个名额只会从他的手上被卖出去,绝不会再授权给别人,路宁激动地连连拱手,告辞离开了。



陆洵这才松了口气,一路跟裴易吐着槽,一路直奔东市而去。



他要去买一些草料和豆料。



硬件配置上固然没那么好的条件,但饭总是要给吃饱的。



堂堂七花马来着,那么贵。



一行来到东市,两人在市坊门口就问明了专卖这些东西的店铺位置,便直奔过去,转了两家,买好了所需的东西,留下地址,这便回返。



然而刚拐上一条街,两人正随口说笑,忽然一个梳了双丫髻的女孩子,迎着两人就跑了过来,到了面前,忽然跪下,吓了两人一跳。



“陆相公,求求你,救救我家娘子吧!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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