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四百八十六章 震慑   核动力剑仙[2/2页]

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第四百八十六章 震慑[2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 笔趣阁小说网] 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如果真让他兑换来三千份雷磁元金……



“嗯?怎么?不行吗?”



古今来看向金梵天:“斩魔殿的兑换体系可是在圣朝建立之初就确立下来的,这是构成圣朝稳定统治最重要的基石之一,金殿主作为斩魔殿殿主,不会无法进行相关操作吧?”



金梵天看了一眼一言不发的赵化、曹无道、武天涯等人。



让他一人对上古今来!?



他自是不肯。



当下他点了点头:“当然可以。”



“将我的斩魔令拿来。”



古今来转向站在一旁,被吓得有些战战兢兢的金海风道。



金海风看了金梵天一眼,见这位巨头都不敢有半分妄言,只得出了大殿,很快将一块制作好的斩魔令拿了出来。



古今来接过斩魔令,轻车熟路的印入一道精神。



然后将它放在天光仪上。



顿时,天光仪计算出来的六百二十九亿贡献值尽数注入这块令牌中。



而这块令牌的颜色亦是从白色变成绿色,再到蓝色,最终变成紫色,形成三道紫纹。



这代表着古今来靠着贡献值已然跨越了斩魔使、高级斩魔使、特级斩魔使三个阶段,直接获得了封号斩魔使身份。



这一身份所能享有的身份荣誉,不逊色于任何一城的副城主、又或者斩魔殿副殿主。



“金殿主,我们去兑换一下吧。”



古今来道。



“好。”



金梵天点了点头。



这个时候,宗炎突然道:“古武圣,你这是横推了一处妖魔领地!?”



“有问题吗?”



古今来道。



“有问题?问题大了。”



宗炎深吸一口气,盯着古今来沉声道:“你可知道,我们风雨城乃至周边诸城这些年来之所以能有这种安宁,皆是因为和妖魔之间保持默契,妖魔不会率众卷起魔潮,攻打我们圣朝城池,而我们人族强者亦不能深入妖魔掌控区域,猎杀灵尊,而能够蜕变为魔皇的,半数以上都是灵尊,你一口气斩杀四头魔皇,里面必然有灵尊级存在。”



“哦,然后呢。”



古今来平静道。



“然后?”



宗炎有些愤怒道:“你这样一来就相当于破坏了双方的默契,接下来,妖魔必然以此为由,大举反攻,甚至会有魔帝掀起魔潮,到时候会有数不胜数的妖魔冲击风雨城,乃至于我们周边的流火城、紫雷城,到那个时候,这几座城市势必生灵涂炭,不知有多少人家破人亡……”



“诸位觉得宗武圣所说是否合理?”



古今来目光看向赵化、金梵天、曹无道、武天涯等人。



众人沉默了片刻,最终,赵化没办法,不得不开口道:“此事……确实不是一件小事,如果真因古武圣推平了一处妖魔领地打破双方默契引得魔帝来攻,确实很容易造成生灵涂炭,因此,我们行事,需得小心谨慎……”



“一旦魔帝杀来,导致无数人战死,古今来,你就是风雨城、流火城、紫雷城的罪人!”



宗炎厉声喝道。



“圣朝建立初衷,就是为了让所有人团结一心,对抗妖魔,圣朝最初的法律中,一个是保障人族最基本的生存权益,另一个,就是诛杀妖魔!眼下我横推了一处妖魔领地,可在宗炎武圣看来,不止无功,反而有过!什么时候,杀妖魔,反而是一件过错之事了?”



“古今来!”



宗炎皱着眉头道:“别告诉我你不知道这些这些潜规则……”



“什么潜规则!?我不知道!”



古今来朗声道:“我只知道,我不远万里历经千辛来到圣朝,就是因为将圣朝视为我们人族对抗妖魔的唯一圣土!可现在,你却告诉我,圣朝和妖魔间存在默契,不能对妖魔下手!?”



“你……”



宗炎神色一急:“古今来,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!你不要强词夺理混淆视听!”



“不,我说的很清楚,圣朝的法律记载的同样很清楚!圣朝存在的意义,就是要团结一切人族力量对抗妖魔!可现在,你却告诉我,杀妖魔是错的,不能对妖魔下杀手!”



古今来说到这,身上的气势开始节节攀升,义正言辞:“我有理由怀疑,你宗炎已经暗中和妖魔勾结!甚至已经沦为魔教徒,你现在所做的一切,目的就是为了蛊惑视听,分裂圣朝,挖圣朝基石!依照圣朝规定,这等反圣朝!反人类之罪……”



说话间,狂暴的雷霆自他身上轰然爆发。



雷光领域全面运转,疯狂的蔓延向宗炎。



宗炎开口实际上是赵化暗示,想逼古今来承担下极可能发生的魔帝报复责任。



因此,他和金梵天、曹无道等人早已经有所准备,眼下看到古今来居然真的敢直接出手,这些人同时脸色一变。



赵化更是一声大吼:“住手!”



刹那间,一股似乎能封禁虚空的力量以他为中心四散。



“轰隆隆!”



雷光轰鸣。



属于雷光领域的力量刹那间形成六道雷龙奔向场中六大强者。



而古今来本身却是虚手一握,一团雷光在他手上瞬间成型,化为雷剑。



剑锋,直指宗炎……



“按律,当诛!”



第四百八十六章 震慑[2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