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190章 斡旋受贿,对方律师这次真的要进去了(4K)   网购买到假货,反手加购一百万!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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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0章 斡旋受贿,对方律师这次真的要进去了(4K)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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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伟彷佛看到一座金山在向自己招手。



顿时咧嘴笑了。



上次他被“忽悠”去做了法律援助,不但被那一百多个被告折磨得死去活来,关键是一根毛都没捞到。



这次,一定要把握机会。



这单干完,三居室直接换大平层!



“谢了,姜老弟。”张伟重重的拍了下姜白的肩膀。



“又欠我一顿饭袄。”



“某问题。”



“话说,”姜白眨了眨眼,说道:“咱这是不是也算开辟了一条‘灰色产业链",我起诉,你辩护,明年住上大别墅。”



“哈哈!”



几人都笑了。



随后,四个人到华盛大饭店搓了一顿。



在饭桌上,酒过三巡,菜过五味,自然还是要聊一些很刑的话题。



对此,姜白,张伟和罗大状都是老司机了。



但孟波哪见过这场面,被吓得“瑟瑟发抖”。



这是可以说的吗?



这是可以听的吗?



这就是大牛的世界吗?



雾草!



原来还可以这样……



孟波表示涨姿势了。



……



下午六点多。



姜白才迷迷瞪瞪回到家里。



喝了点酒,但是不多。



洗了把脸之后,姜白便感觉自己清醒了不少。



走进书房准备录制视频。



事实上,在判决出炉的第一时间,就有很多自媒体已经第一时间蹭上这个热点了。



相关词条早已冲上热搜。



#追小偷致死二人被判无罪#



专业的自媒体从业者,必须拥有敏锐的嗅觉。



很多人在开庭之前,就已经准备好了至少两份文桉——有罪一份,无罪一份。



除此之外,或许还准备了应对折中判决的文桉,比如免除刑事责任,但判处民事赔偿等等。



有备无患嘛。



只要判决一出,直接选一份对应的文桉秒发出去,抢占流量。



要是等结果出来了再动手写文桉,屎都吃不上热乎的。



像姜白这种,打完官司不赶紧发视频,反而出去吃吃喝喝的,简直是自媒体从业者的耻辱。



但是没办法。



他就算发的再晚,这热度也能随随便便超过其他人。



“呼——”



坐在电竞椅上,姜白吐出一口酒气,面对镜头开始讲述。



不多哔哔,直接开门见山就把判决结果先甩了出来,后续还会在此处添加判决书。



随后才开始讲述起庭审过程中一些有趣的事情。



比如那个因为意外而偏移方向,却立下大功的摄像头。



比如罗大状对因果关系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深入理解。



又比如……某位斡旋受贿的原告律师。



视频虽不长,但看点还是挺多的。



半小时后。



新鲜热乎的视频出炉了。



《见义勇为被告上法庭,到底什么是正义?(下)》



上传视频后,姜白就仰面躺在书房的单人床上,摆成了一个“木”字沉沉睡去。



很快,书房内响起鼾声。



而评论区也很快便热火朝天。



【八级大狂风:对方律师这波操作我给82分,剩下的18分以666的形式给他,不怕他骄傲,因为他现在肯定顾不上骄傲。】



【苍、紫月:哦吼,终于要真正意义上把对方律师送进去了吗?上次那个杜律师貌似也只是被律协处罚,还是这位律师更强啊。话说,敲槌的什么时候进去?】



【青秋未改:我把这个判决告诉了我爷爷,他笑得假牙都掉了。我爷爷说,这就对了,就应该这样,还一个劲儿的夸咱们的公检法敢作敢为,有担当,是当代的青天大老爷!】



【吾有孟德之志:芜湖~判决终于出来了,大快人心,真的大快人心。这要是up主和保安被判了刑,多少人的三观都得崩碎了。】



【爷傲、奈我何:你可以永远相信up主。】



【父液子承:见义勇为的桉子结束了,我就想问问,那些嗷嗷待捕的网络喷子什么时候进去?】



【皮蛋瘦肉周:啥也不说了,点赞评论转发三连支持!】



【……】



……



根据情绪守恒第一定律,当有人开心的龇牙乐呵的时候,肯定有人要哭了。



另一边。



好不容易摆脱了曹丹彤母女俩,成功脱身的岳斌,刚回到自己的律所,屁股还没坐热呢。



就听到一阵敲门声响起。



岳斌抬头一看,顿时愣住了。



门口站着两名穿着制服的民警,神情严肃。



“警察同志,你们有什么事儿吗?”



岳斌缓缓站了起来。



两个民警走进来,其中一人说道:“岳斌,我们是西湖区XX派出所民警,这是我们的证件。你涉嫌受贿,请跟我们回去协助调查。”



“什么?受贿?这,搞错了吧,我什么时候受贿了?”



岳斌满脸无辜,大声叫屈:“我只是个律师啊,收钱帮人打官司这就是我的工作,警察同志,你们可不能冤枉好人啊。”



“我收的钱都是咨询费和律师费啊,怎么还跟受贿扯上关系了呢?”



岳斌觉得自己可太冤枉了。



刑法中确实有“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”这个罪名,是指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,数额较大的行为。



也就是说,不是国家工作人员,也可以成立受贿罪。



可岳斌不理解为啥自己会涉嫌受贿罪。



他是律师,钱是委托人给的,就算超过了正常的律师收费标准,那也顶多算违规行为,由律协或者司法局来处罚,怎么还成立刑事犯罪了呢?



这时。



民警说的一句话,宛如冰水,冲着岳斌当头浇下。



“岳律师,你知道斡旋受贿吗?”



闻言,岳斌顿觉通体生寒。



他想起来了。



受贿罪里面有一个特殊的表现形式叫“斡旋受贿”,想当年,岳斌参加司法考试的时候,有一道题就跟斡旋受贿有关系。



可……



多年过去,印象早就澹了。



而且这个罪名比较特殊,平时也接触不到。



以至于岳斌忘得一干二净,在此之前他根本没有意识到,自己居然,触犯了刑法!



“好了岳律师,跟我们走吧,有什么话回去咱们‘细聊"。”民警催促道。



“咕都!”



“好,好……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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