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294章 我实名举报龙城银行行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!   网购买到假货,反手加购一百万!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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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4章 我实名举报龙城银行行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!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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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什么?银监局调查组的人已经强行开始调查了?」



「你个废物!连半小时都没拖住!废物!」



范海天怒骂一通,随后气冲冲的挂断电话,坐在地上「吭哧吭哧」的喘着粗气。



孟宇坐在床上,也是心乱如麻,正捧着手机在上网搜索着什么。



「挪用三千万公款要判多少年?」



「挪用公款后不归还会怎么样?」



「挪用公款给别人,别人会判刑吗?」



「……」



越查越心惊。



原来挪用公款罪判刑这么重!



以三千万的数额,至少都要十年有期徒刑,甚至可能突破二十年!



而且有些回答还显示,挪用公款给别人使用,这个使用人也可能会成立犯罪!



也就是说,孟宇很可能因此而获刑。



关键就在于,他是否知道那三千万是挪用的公款。



如果明知是公款而让别人挪用,或者接受这笔钱,那自然是有罪的。



可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使用者在用款时知道这笔款项是公款,那么这就只是一次普通的民间借贷事件。



我只是跟姐夫借钱而已,谁知道他会去挪用公款?



这种情形当然不成立犯罪。



看到这些后,孟宇连忙冲着范海天说道:「姐夫,如果你被抓了,警察审讯的时候,你可千万别卖了我!你就说……就说我只是单纯的跟你借钱,你是因为拿不出这么多钱,才会去挪用公款,反正千万别说我知情就行!」



听到这话,范海天难以置信的看向他:「你说什么?***还有良心吗?都这个时候了你不想着赶紧把钱还回来,就只顾着自己?」



「我只是不想坐牢我有什么错!」



孟宇梗着脖子,理直气壮的喊了一句。



但在范海天的注视下,还是有些心虚的低下了头。



「孟宇我告诉你,最好收起你那点小心思。」



「我不管你用干什么办法,总之今天之内必须把钱给我还回来。」



「别忘了,你不仅知道那是公款,而且还是你让我去挪用的,真要事发,你的刑罚不会比我轻!」



范海天死死盯着孟宇,咬牙说道。



后者顿时惊慌不已,大声喊道:「我什么时候让你去挪用公款了!别乱咬人!而且,你没证据,警察可不会随便就相信你的鬼话!」



「谁说我没证据?难道你不知道,我一直都有通话录音的习惯?」范海天冷笑。



「咕嘟!」



孟宇狠狠咽了下口水,然后哭丧着脸哀求。



「姐夫,没,没必要这样吧?」



「我们可是一家人,看在我姐的份上,你也不能把我拉下水吧?」



「姐夫……」



声音都在颤抖。



「我拉你下水?」



范海天瞪着双眼,表情恨不得把孟宇生吃了。



「要不是你做生意缺资金周转,老子会挪用公款?」



「还有你那个姐,也他妈是个拎不清的蠢货,如果不是她又哭又闹的,老子也不至于铤而走险。」



「你还有脸跟我说这种话!」



范海天一把揪住孟宇的衣领,咬牙道:「孟宇我告诉你,如果不想坐牢,***最好赶紧把钱给我还回来!要不然,我们就一起做狱友去!」



说完,用力一推将孟宇推得摔在床上。



「……好,我,我一定想办法。」



孟宇喘着粗气,目光惊慌无比。



连忙找到自己的手机就开始



打电话。



「弄到钱立刻联系我!」



范海天丢下一句话,甩手离开。



银监局调查组已经开始调查,这也就说明,事情瞒不住了。



毕竟挪用公款就不是一个多么高明、多么隐秘的犯罪行为,只要有人查,那绝对是一查一个准儿。



范海天坐在自己的奔驰车里,座椅放倒躺在上面,眉头紧锁闭目沉思。



毕竟是当行长的人,遇到事儿还是能沉得住气的。



思考片刻之后,范海天猛地睁开眼睛,「扑腾」一下坐起来,在手机通讯录里翻了翻,找到备注为「法务老赵」的电话拨了过去。



「喂老赵,是我,有件事儿想跟你咨询一下……」



半小时后。



某咖啡厅内。



「行长,发生什么事了这么急急忙忙的找我过来?」赵凯急匆匆赶到,跟范海天打了声招呼,在对面落座。



他四十上下的样子,梳着一丝不苟的大背头,金丝眼镜,西装革履,一副社会精英的打扮,正是龙城银行法务部的赵凯。



范海天没心情跟他寒暄,直入主题:「我挪用了行里三千万,现在银监局调查组已经在调查,事情估计很快就会败露。老赵,你得给我分析分析,支支招。」



三千万!



听到这个夸张的数字,赵凯顿时瞳孔骤缩,面露惊色。



沉吟片刻后缓缓开口:「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,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,进行非法活动的,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、进行营利活动的,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、超过三个月未还的,成立挪用公款罪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」



「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;」



「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。」



「行长,我可以问下你挪用公款的用途吗?」



范海天满脸的懊恼:「借给我小舅子做生意……」



「……」



赵凯嘴角抽了抽,三千万啊,还是公款,说借就借了。



「你这种情况,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。」



「16年颁布的《最高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中第六条规定,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,进行营利活动,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,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罪的「数额较大」。」



「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,就是「数额巨大」。」



「你挪用了三千万,这个数额甚至可能被判无期徒刑!」



「什么!?」



范海天大惊,脸色瞬间变得苍白。



他知道自己会有麻烦,但没想到麻烦会这么大。



连忙问道:「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减刑?」



「最有效的办法,就是尽快把挪用的公款还回来。」赵凯说道。



凡是经济犯罪,基本上都跟涉案数额有关,比如诈骗罪、受贿罪、贪污罪等,数额越大,刑罚也就越重。



而最有效的减刑办法,就是积极主动的退赃退赔。



挪用公款罪也是如此。



归还跟不归还,在量刑的时候,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。



范海天连忙问道:「那如果,我把钱全都还上,会被判多少年?」



赵凯想了想,说道:「这个很难说,要看有没有其他情形,以及当庭辩护的情况……」



「你就说个最好的结果,没事,放心说。」



「……最好的结果,应该也不会低于十五年。」



听了赵凯这个回答,范



海天的心彻底沉了下去。



不还钱,无期徒刑。



还了钱,十五年以上。



妈的!



傻子才还钱!



范海天脑海之中瞬间产生了一个想法。



转移资产,携款潜逃!



范海天绝对能称得上有钱人,哪怕不算车子房子,光钱就超过千万,有这笔钱,到任何一个国家都能过得不错。



如果再加上那挪用的三千万……



下半辈子绝对能过得赛过活神仙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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