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七百三十三章 切磋   诸界末日在线[2/2页]

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第七百三十三章 切磋[2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 笔趣阁小说网] 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一连战死了近十位大修士,人族几乎是以填人命的方式奋力搏杀,最终才将那个怪物杀掉。



没错,人族是越来越强盛。



但危机也在无声无息的扩大。



谢孤鸿叹了口气。



前线的战事,神灵的催促,宗门的各项事务,每一样都需要他集中精力去面对。



他伸出手,接了一朵雪花。



什么时候,自己也会战死在前线?



忽然间,他想起今日议事之时,诸位峰主所提到的那件事。



“青山……”



谢孤鸿喃喃一声,从原地消失不见。



荒云主峰的深处。



剑渊。



整个宗门收藏的所有剑典,都汇聚于此。



一名少年坐在如山似海的玉简堆中,正手握一枚玉简,静静感悟其中的奥妙。



顾青山。



他整个人都似已进入了忘我的状态。



在他对面的虚空之中,谢孤鸿显出身形。



谢孤鸿先是等了一会儿,见顾青山没有丝毫动静,这才无奈的轻咳了一声。



顾青山立刻就感觉到了。



他睁开眼。



“师尊来了。”他站起身,抱拳道。



“恩,最近修行可好?”谢孤鸿问道。



“一切都好。”顾青山道。



谢孤鸿试探着说道:“为师忽然想起一事——你入宗门已经五年了,似乎还从未和人切磋过?”



“是的。”顾青山点头道。



谢孤鸿问道:“为何不与别人交手?”



顾青山莫名其妙,答道:“修为太高的那些前辈,以我现在的实力根本打不过啊。”



谢孤鸿道:“为师指的是同辈。”



顾青山道:“那太没意思,毕竟天道都没说话,这就证明我还是第一,所以跟他们打只是浪费时间。”



谢孤鸿无语。



这小子曾立下天道誓言,一旦不是第一剑修了,立刻就要废除修为,退出门派。



他好端端的呆在这里。



连天道都在证明他的实力。



谢孤鸿轻咳一声,道:“那个……今年的大比,你考虑参加一下?”



顾青山迟疑道:“师父,我上的话,会不会太打击人?”



谢孤鸿眉头挑起。



这小子……



谢孤鸿站着不动,却有一连七柄长剑凌空漂浮在他身后。



谢孤鸿从身后取了一柄剑。



“来,让为师看看,你作为本代弟子中的第一剑修,究竟到了哪个地步。”



“好的,请师尊指点。”



顾青山也取出一柄剑。



他也不行礼,身形一闪就冲了上去。



——能得到超越神灵的剑修亲自指点,顾青山早已迫不及待。



出手就是杀着!



长剑一分为二,再分为六,霎时间化作三十六剑,分影化芒,直斩谢孤鸿!



——顾青山将五年内所学的高妙剑术,与自己本身就会的秘剑融为一体,再加上自己所有的搏杀经验,全力以赴的刺出这一剑。



谢孤鸿眼睛亮了起来。



“才五年……”他喃喃着。



长剑挥舞。



叮叮当当叮叮!



他轻描淡写的挥动长剑,所有剑芒被击飞。



“死!”



顾青山骤然出现在他身前,手中长剑连带着他半个身子都消失不见。



这一剑快的简直已经看不见锋刃!



当!



一声震响。



顾青山连人带剑被击飞。



他凌空翻了几个跟头,在十丈之外站定。



“行了。”



谢孤鸿放开手中剑。



顾青山也只好悻悻然收剑。



他还想打。



但师尊已经收剑,那就是不打了。



顾青山看着谢孤鸿背后那七柄剑,认真问道:“师父,您是否已经超越了剑仙境界?”



谢孤鸿点头。



顾青山疑惑道:“可为什么您只有七柄飞剑?按说以您的实力,以心控剑之下,数百柄剑都不在话下。”



谢孤鸿道:“昔日我剑仙大成之时,身怀一千九百五十四柄飞剑,但当我超越剑仙境界之后,直到如今,我只用七柄飞剑。”



“为何如此?”



“因为在你能彻底释放飞剑之威的时候,就要开始思量如何收敛其威力。”



“收敛?”顾青山喃喃道。



他忽然想起当初在海底遗民世界,伊丽娅与他切磋之时,似乎也说过类似的话。



谢孤鸿道:“是的,收比放难,等你能将所有力量收敛起来,化作一剑爆发出去,才是你剑术大乘的时候。”



“所以师父收做了七剑?”



“不,我曾收做一剑,但如今我已抵达另一重境界,所以是七剑。”



顾青山听的又是叹服,又是神往。



谢孤鸿见了他脸上表情,失笑道:“行了,你的进境已经很惊人了,不必羡慕我。”



“是,师尊。”



“继续修行吧,为师先出去了。”



“好。”



谢孤鸿收了身后七剑,慢慢朝外走去。



他走到一半,似乎想起来什么,忽而停住脚步。



他转头朝顾青山叮嘱道:“三年之内你不要出去打击人,三年之后我给你个职位,你去栖云峰教人用剑。”



“……遵命,师尊。”



第七百三十三章 切磋[2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