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101:打你根本不用防守   我的血条超级长[2/2页]

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101:打你根本不用防守[2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 笔趣阁小说网] 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到时候只需要疯狂接广告疯狂拍综艺,自己下半辈子的生活就不愁了。



嗯,说不定还能整两个女团妹妹玩玩呢~



虽然自己的办法有些不择手段,但......



管他呢,你见过讲竞技精神的棒子国人吗?



二十四小时之后,被全国瞩目的中国站比赛正式开始。



罗夏这一次出场时,映入眼帘的是成片的红色。



无数观众都挥舞着自己手中的红旗,为罗夏呐喊、欢呼。



这种氛围,是罗夏在阿美瑞肯打比赛永远无法体会到的。



虽然已经打过很多场比赛,见过很多大场面。



但这一次的出场,还是让罗夏震撼得浑身起鸡皮疙瘩。



这就是主场作战的感觉吗?



罗夏上场后,冲看台上的观众们挥了挥手,现场观众也用山呼海啸般的呼声回应罗夏。



此时此刻,罗夏觉得自己不可能会输。



当所有人都跟着他的出场音乐歌唱,当所有人都挥舞着同样颜色的旗帜。



那一刻,罗夏真的觉得自己的力量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。



裁判示意双方站在场地中央,金东盛脸上还是挂着那讨人厌的笑容,而罗夏则眉头紧皱,眼中充满杀气。



“要碰拳的话就趁现在。”



裁判说完后,罗夏出人预料地将拳头伸向金东盛。



所有人都很吃惊,赛前金东盛那么过分,罗夏居然还和他碰拳?



就算是主场作战要展现东道主的大度,那也得分情况吧。



见罗夏主动示好,金东盛更是得意。



你小子,果然还是怕我的啊。



金东盛于是也伸出手,准备和罗夏碰拳。



但就在双方拳头即将碰在一起时,罗夏却突然把拳手了回去,然后换成国际友好手势凑到金东盛眼前。



“靠,我差点忘了我面对的是一堆垃圾,哪儿有人会和垃圾碰拳的。”



这一刻,金东盛脸上终于挂不住了。



他的笑容消失,取而代之的是愤怒。



罗夏的行为也许不太符合东道主大度的形象,但却获得了全场所有观众的掌声。



还是那句话,朋友来了有美酒,敌人来了有猎枪!



双方退到相隔10米的距离,战斗空间模拟出了一个建筑工地的场景。



裁判一声令下,比赛正式开始!



比赛一开始,金东盛就直接冲刺发起攻击。



他在跑动过程中蓄力,一个大力摆拳打向罗夏。



然而,金东盛的速度真的太慢了。



罗夏只是往后一撤,就躲开了他的攻击。



金东盛咬牙切齿蓄力一记结果却打到空气,反而让自己重心不稳,这让他显得非常滑稽。



跟老头踩到香蕉皮似的。



讲真,金东盛比罗夏想象中的更慢!



当然,这也和罗夏自身的进步有关。



罗夏现在的躲闪能力已经高达88!



虽然比起三个月前只涨了1点,但如此高的躲闪属性,遇见同级别速度慢的对手,那直接是乱杀。



金东盛的动作在罗夏看来不说是慢动作吧,但却确实是非常迟钝。



于是,罗夏决定和他先耍耍!



金东盛那一拳打空后他好像非常不服气,居然很没有哔数地继续前压。



罗夏也将计就计,开始往后退,请君入瓮。



“罗夏在干什么!?”



菲波皱了皱眉头,金东盛现在到处是破绽,罗夏此时明明有无数机会迎头痛击。



他为什么一直在后退?



这也不是罗夏的风格啊。



而棒子国的解说则集体高潮:



“金东盛一上来就压着罗夏在打思密达!”



罗夏一直在后退,直到后背靠住了场景内的一台挖掘机。



“哈哈,你现在无路可逃了吧!”



金东盛见将罗夏逼入死角,于是准备发力爆一波输出。



但罗夏被逼到死角后反而并不紧张,而是抬起双手,面带微笑地......冲金东盛摇起了手指!



“艹,不知死活的家伙!”



金东盛气得后槽牙都咬碎了,他还没见过敢这么挑衅自己的人。



于是他连续出拳,对着罗夏猛烈输出。



就在所有国内观众都无比揪心之时,罗夏却压根不设防。



直接双手下垂,靠着不可思议的摇闪速度,在无路可逃的情况下仅凭上半身的摇闪就躲过了金东盛的所有攻击。



没错,是所有攻击!



金东盛卖力打了半天,把罗夏背后的挖掘机了个稀碎,但罗夏屁事没有,连跟头发丝儿都没掉!



“漂亮的躲闪,罗夏完全不设防,金东盛也无法命中罗夏哪怕一拳,太精彩了!”



等金东盛没有力气后,罗夏也并没有迅速退出不利位置,而是还冲他摊开了双手:



“继续啊,怎么不打了?你还一拳没打中我呢。”



说罢,双手下垂的罗夏快速刺出一拳,直中金东盛面门。



罗夏看着金东盛捂着鼻子吃惊的表情,继续冲他摇手指:



“来吧,对付你,我压根都用不着防守!”



罗夏决定了,今天不仅仅要赢。



还必须在自己的主场,狠狠羞辱他!



101:打你根本不用防守[2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