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一百八十二章 九头暴猿(求收藏)   修罗大帝[2/2页]

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第一百八十二章 九头暴猿(求收藏)[2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 笔趣阁小说网] 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随着玉盒开启,一片紫色火焰滚滚而出,便见玉盒内,静静地躺着一片莲叶。



“紫火红莲!”



李云目光一颤。



那震惊的眼神之下,藏着满满的贪婪和渴望。



“居然是紫火红莲!”



“果然不愧是宗主的儿子。”



“这等异宝都有!”



其他弟子也是羡慕嫉妒恨。



这几天,王九天一直阻扰柳云烟帮他们,他们心里就已经非常恼火。



而现在。



看到王九天拿出紫火红莲,内心的恨意更强烈。



甚至这股恨意,已经上升到宗主。



因为不用想也知道,紫火红莲肯定是宗主给王九天的。



想想他们这些弟子。



别说紫火红莲,即便是佛心果,龙涎草,他们都得去拼命。



甚至就算拼命,也得不到。



可王九天,什么都不用做,他只需要伸出手,大把的修炼资源,大量的天材异宝,便有人送到他手里。



这公平吗?



混元宗又不是他王家的,凭什么这么偏袒自己的儿子?



的确。



虽然王九天的父亲,是混元宗的宗主,但并不代表宗门的一切就是他的私人财产。



混元宗所有的资源,所有的财富,都属于宗门,而不是他个人。



“靠我父亲?”



“你们很了解我吗?”



“虽然我父亲是混着用的宗主,但我今天所拥有的这一切,包括这紫火红莲,都是我自己努力换来的。”



“你们这些只知道羡慕嫉妒的人,根本没资格对我指指点点!”



王九天怒吼。



一把抓住莲叶,便塞进嘴里。



轰!



一股强大的气息,立刻爆发而出。



不过数息之间,他的修为,便踏入羽化小成期!



唰!



灵力之翼一震,他冲上高空,低头俯瞰着李大壮,喝道:“上来受死!”



李大壮没有任何迟疑,一步杀上高空,浑身涌现出一股恐怖的力量。



——天级武技,蟒龙拳!



如龙蟒在怒吼,响彻长空。



——天级武技,落日掌!



王九天一掌落下,如烈日坠落,散发着一股强大的压迫感。



轰隆!



两人当即在高空,展开一场殊死搏斗。



灵力的碰撞,武技的争锋,爆发出一道道惊人的气浪,席卷八方。



“开玩笑的吧!”



“王九天这种人就是典型的纨绔子弟,这样的人还知道努力?”



金大圆抬头望着杀得难分难解的两人,有些不敢相信的说道。



“未必。”



“或许,我们都小瞧了他。”



莫无神目光闪烁。



就王九天现在所表现出的战斗意识和战斗经验,绝对不是一个纨绔子弟能有的。



甚至在这方面,王九天还要超过李大壮。



很快!



冷无双和燕倾城等人,也逐渐发现这一点。



修为一样,武技的杀伤力也差不多,可李大壮竟有一种被压制的迹象。



“真没想到,他的战斗意识,会这么可怕。”



“凶狠,暴戾,浑身的煞气,这可不是我们认识的那个王九天。”



李云低语。



“恩。”



柳云烟点头。



这一刻,她们都意识到,以前低估了王九天。



面对王九天那如狂风暴雨般的攻击,李大壮恐怕很快就招架不住。



果不其然!



还不到百息。



王九天抓住一个机会,一拳轰在李大壮的胸口上,灵力爆发而出,李大壮一声闷哼,如一枚炮弹,砸进下方大地。



伴随着尘烟滚滚,一个数米大的深坑,呈现而出。



“厉害。”



金大圆喃喃。



在战斗的时候,要抓住一个击倒对方的机会,可是相当困难,尤其是在这种旗鼓相当的局面下,靠的完全就是丰富的战斗经验,以及过人的战斗意识。



从现在这情况来看,王九天所经历的战斗和厮杀,明显比李大壮多。



这就让人很难想象。



因为在大家的记忆里,王九天一直都是一个无所事事,整天在宗门仗势欺人,游手好闲的人。



要说去历练,压根就没看到他去历练过,可为何却拥有如此可怕的战斗经验和意识?



“今天,我就用行动和事实,让你们这些废物,闭嘴!”



王九天扫视着在场所有的弟子,神色间张扬着一股滔天霸气,一片灵力咆哮而出,携带着恐怖的杀气,朝下方深坑里的李大壮杀去。



吼!



但就在这一刻。



李大壮体内,爆发出一股惊人的凶威,伴随着一声咆哮,一头巨兽横空出世。



这是一头猿猴。



体型,高达百丈!



浑身毛发,呈金黄色。



其肩上,更有足足九个脑袋。



十八个磨盘大的凶眸,闪烁着惊人的凶光。



——天级命魂,九头猿王!



轰!



猿王仰天一吼,杀上高空,抡起巨大的拳头,便轰向王九天的灵力。



一声巨响,灵力当场粉碎。



王九天脸色一白,一缕鲜血从嘴角流淌而出。



第一百八十二章 九头暴猿(求收藏)[2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