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 第两千六百九十章 捅破天!   不灭战神[1/2页]

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第两千六百九十章 捅破天![1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 笔趣阁小说网] 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“十层的血魔塔……”



“难道……”



“这才是血魔塔完整的模样?”



秦飞扬低语。



“也就是说。”



“我这空间神物,其实就是血魔塔的一部分?”



疯子怔愣。



“如今看来,应该是这样。”



“可奇怪啊!”



“血魔塔是血魔族的圣物,就算遗落,也应该是在遗落在冥王地狱。”



“可怎么会跑到古界,并且还被你得到?”



秦飞扬皱着眉头,满脸不解。



“你问我,我问谁去?”



疯子直翻白眼。



血魔塔在融合之后,一股更加恐怖的气势爆发了出来。



“这是……”



“逆天神器的气息!”



“这血魔塔什么情况?居然还放出气息?”



“在挑衅规则之力吗?”



疯子脸色骤变。



轰隆!



下一刻。



苍穹之上,风起云涌。



一片片陨落之力,如瀑布般倾泻而出,携带着灭世般的气息。



“果然还是引来了规则之力!”



秦飞扬和疯子目光一颤。



“快撤!”



幽王喝道。



一群人顿时朝后方退去。



然而!



没退几步,疯子便停下来,脸色变得极为难看。



“干嘛?”



秦飞扬惊疑。



疯子望着从天而降的规则之力,喃喃道:“这规则之力的气息,锁定的是我。”



“什么?”



“是你?”



秦飞扬神色一呆。



为什么气息锁定的是疯子?



不应该是血魔塔吗?



难道……是因为疯子那空间神物的缘故?



疯子是空间神物的主人,规则之力也就针对了他这个主人?



“这下怎么办?”



王明两人心急如焚。



“哈哈……”



“这就是背叛我的下场!”



“你们都去死吧!”



血衣老人一边后退,一边狂笑,眼中满是幸灾乐祸。



秦飞扬瞧了眼血衣老人,看着王明两人道:“你们先走!”



“那你们呢?”



两人看向秦飞扬和疯子。



“规则之力……”



秦飞扬深呼吸一口气,道:“我们不会有事,快离开。”



“好吧!”



王明和杨立深深的看了眼秦飞扬两人,转身闪电般的逃离此地。



有时候。



他们真觉得这个少尊主很傻。



但有时候,又很敬佩。



明明知道有危险,但为了朋友,为了兄弟,却不顾一切。



如今这勾心斗角的世道,像这样的人,已经很难找到。



……



轰隆!



说时迟,那时快!



规则之力已经降落在半空。



“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,但我敢肯定,你和血魔塔一定有着什么关系。”



“你快它收起气息,进入自我封印的状态!”



秦飞扬沉声道。



轰!



铿锵!



紧随着。



九叶火莲和赤色剑魂出现。



“拜托你们了。”



秦飞扬躬身一拜。



“他是不是傻?”



“居然拜自己的战魂?”



血衣老人嗤笑。



幽王眉头一皱,吼道:“父亲,你闭嘴行吗?”



“你干什么?”



“居然敢吼我?”



血衣老人怒道。



“你根本不了解秦飞扬……”



“你根本不知道这两种战魂有多可怕!”



“告诉你!”



“秦飞扬的这两大战魂,连龙神都是很忌惮的!”



幽王咆哮。



“什么?”



“连龙神都忌惮!”



血衣老人神色一呆,皱眉道:“你是在糊弄老夫吧?”



幽王道:“是不是糊弄你,等下你就知道。”



他懒得再解释。



他也不知道,为什么父亲会变成现在这样?



以前那位德高望重,宅心仁厚的父亲去了哪?



感觉,好陌生。



……



锵!



随着秦飞扬话音落地,两大战魂冲天而起,神威粉碎八方。



轰隆!



刹那间。



两大战魂便和规则之力轰然相遇。



当即。



在血衣老人那惊骇的目光之下,规则之力竟是瞬间湮灭!



“这……”



叶忠和兽皇也是震惊无比。



其实他们都知道,这两大战魂很逆天。



因为当初在内海,连主宰神兵的剑光,都能一而再再而三的挡住。



但他们没想到,这两大战魂竟能摧枯拉朽地粉碎冥王地狱的规则之力。



疯子也在同时,看向血魔塔,喝道:“还不快进入自我封印的状态!”



似乎真有用。



血魔塔沉浮在虚空,迅速收敛掉气息,随即便一瞬间,没入疯子的体内。



“恩?”



疯子愣了愣。



原以为,空间神物和血魔塔融合,会从此失去这件空间神物。



然而没想到,反倒还把血魔塔给拐了过来。



也就是说。



血魔塔,选择了他。



以后他就是血魔塔的主人。



“你这算不算是因祸得福?”



第两千六百九十章 捅破天![1/2页]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